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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鼓励类13大项!国家发改委发布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及答记者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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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12月29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。

        《目录(2024 年本)》由鼓励、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。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、装备及产品,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,助力碳达峰碳中和,其中,涉及环保行业的鼓励类有13大项,包括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、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。







四十二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

综合利用





1.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: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替代品开发与利用,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,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替代和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,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削减与控制技术开发与应用,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、技术装备与技术服务,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技术开发与应用,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、分析及治理技术,挥发性有机物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末端治理及监测技术,先进过滤材料、低氮分级分区燃烧和成熟稳定高效的脱硫、脱硝、除尘技术及装备,不低于20万块/日(含)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或新型干法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废弃物,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,氨气排放监测及控制技术开发应用,工业园区恶臭污染在线监测技术开发应用 


2.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: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,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,海洋生态修复 


3.城镇污水垃圾处理:高效、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,城镇垃圾、农村生活垃圾、城镇生活污水、农村生活污水、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,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设施建设,垃圾分类技术、设备、设施,城镇、农村分布式小型化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开发,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置工程 


4.环境污染监测防治:环境污染监测与防治技术,环境监测体系工程,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技术与装备开发,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工程,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快速检测、在线监测与迁移预警的技术、设备研发及应用,边生产边管控修复的低扰动、低成 本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应用 


5.噪声污染和电磁辐射防治:噪声污染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,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及应用,环境污染治理专用低频吸声隔声材料研发及应用,电网、信息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技术开发与应用 


6.危险废弃物处置:危险废物(医疗废物)无害化处置和高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制造、利用处置中心建设和(或)运营,放射性废物、核设施退役工程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,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、含汞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,废物填埋防渗技术与材料,削减和控制重金属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,有毒、有机废气、恶臭高效处理技术,废盐酸、工业废盐等综合利用技术,废硫酸、废硫磺、工业副产石膏、硫化氢、含硫废液等含硫废物回收制硫酸技术 


7.废弃物回收: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(包括规范回收站点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、交易中心建设),废钢破碎生产线(4000马力以上)、废铜铝破碎分选线(回收率95%以上)、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装备(回收率95%以上),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 


8.废弃物循环利用: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、废纸、废橡胶、 废玻璃、废塑料、废旧木材以及报废汽车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、废旧船舶、废旧电池、废轮胎、废弃木质材料、废旧农具、废旧纺织 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、废旧光伏组件、废旧风机叶片、废弃油脂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、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,废旧动力电池 自动化拆解、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、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、有价组分综合回收、梯次利用、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开发及应用,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,“城市矿产”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,煤矸石、粉煤灰、尾矿(共伴生矿)、冶炼渣、工业副产石膏、赤 泥、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,农作物秸秆、畜禽粪污、农药包装等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,生物质能技术装备(发电、供热、 制油、沼气) 


9.再制造:报废汽车、退役民用飞机、工程机械、矿山机械、 农业机械、机床、文办设备及耗材、盾构机、航空发动机、工业机器人、火车内燃机车等废旧设备及零部件拆解、再利用、再制造 


10.工业“三废”循环利用:“三废”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、装备和工程,“三废”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,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应用,工业难降解有机废水循环利用、高盐废水循环利用、循环水回收利用、高效分离膜材料、高效催化氧化材料等技术装备,高盐废水和工业副产盐的资源化利用,轻烃类石化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,硫回收装备(低温克劳斯法) 


11.节能技术开发应用:节能、节水、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、应用及设备制造,为用户提供节能、节水、环保、资源综合利用咨询、设计、评估、检测、审计、认证、诊断、融资、 改造、运行管理等服务,冰蓄冷技术及其成套设备制造,余热回收利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 


12.绿色矿山:高效、绿色、低碳采矿、选矿技术(药剂),剥离物回填(充填)技术,低品位、复杂、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,共生、伴生矿产提取有价元素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,离子型稀土原矿绿色高效浸萃一体化技术,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 


13.高效节能磁悬浮动力装备:磁悬浮离心鼓风机、磁悬浮透平真空泵、磁悬浮离心制冷压缩机、磁悬浮低温余热发电机、磁悬浮空气压缩机、磁悬浮蒸气压缩机、磁悬浮飞轮储能等。



答记者问



2023年12月2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,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,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。


问:请介绍一下《目录(2024年本)》的修订背景
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〈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〉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5〕40号),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、政府管理投资项目,制定实施财税、信贷、土地、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。《目录》由鼓励、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,上述三类之外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,不列入《目录》。2005年,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布《目录(2005年本)》,2011年、2013年和2019年分别进行了修订或修正,最新发布的版本是《目录(2024年本)》,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
《目录》作为一项基础性、综合性产业政策,涉及行业多、涵盖领域广,自制订发布以来,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、引导社会资源流向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考虑到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,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经研究,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本轮修订工作。


问:请介绍一下《目录(2024年本)》的修订导向


《目录(2024年本)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部署,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,推进新型工业化,加快建设制造强国、质量强国、航天强国、交通强国、网络强国、数字中国,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、先进性、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。政策导向是:


(一)推动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。持续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,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,不断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跃升。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,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,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转变。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,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。


(二)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,提高先进产能比例,有效扩大优质供给。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、淘汰落后产能。大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,加快发展数字经济,前瞻布局未来产业,构建产业发展新引擎。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,巩固和提高粮食、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,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。加快发展物联网,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。优化基础设施布局、结构、功能和系统集成,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。


(三)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。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,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。加快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,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。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,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,确保粮食、能源资源、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。


(四)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。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、现代农业深度融合,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,加快发展研发设计、现代物流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,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,加快发展健康、养老、托育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家政等服务业,加强公益性、基础性服务业供给。推进服务业标准化、品牌化建设。


问:请介绍一下《目录(2024年本)》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


我们在广泛征求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,修订形成了《目录(2024年本)》。《目录(2024年本)》共有条目1005条,其中鼓励类352条、限制类231条、淘汰类422条,仍沿用鼓励、限制、淘汰的管理分类,在保持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,聚焦前期实施中的问题和各方意见建议,有针对性地对框架结构、行业设置、条目设置、表述规范等进行了调整优化,进一步增强指导性、可读性、实用性。与上一版相比,主要有以下特点:


框架结构上,在篇首和章首增加了政策导向说明,介绍《目录》的基本情况、修订导向和相关政策,进一步增强指导功能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,对行业设置进行调整优化,更好体现产业发展新趋势和行业管理新要求。


行业设置上,鼓励类新增了“智能制造”“农业机械装备”“数控机床”“网络安全”等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的条目,限制类、淘汰类中新增了“消防”“建筑”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。


条目设置上,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强化安全、环保、能耗、质量等领域标准作用,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等要求,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,避免简单以生产能力、装置规模等作为新增限制、淘汰依据。


表述规范上,鼓励类主要发挥引导作用,在条目表述上主要根据不同行业发展阶段和特征,定量和定性相结合,宜粗则粗、宜细则细,对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,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;对发展方向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,则宜粗不宜细,仅作方向性描述。限制类、淘汰类目录涉及禁止新增、淘汰产能,为突出可操作性,避免因内涵不清出现的“一刀切”,条目表述要求能细则细,尽可能聚焦重点品种,明确指标和参数。


条目数量上,总条目减少473条,其中鼓励类减少469条、限制类增加16条、淘汰类减少20条。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,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,以更好突出《目录》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,合并后的《目录》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,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、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。


问:请介绍一下《目录(2024年本)》的实施机制


根据有关规定,总的要求是对鼓励类项目,按照有关规定审批、核准或备案;对限制类项目,禁止新建,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;对淘汰类项目,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。在贯彻实施《目录》时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,采取具体措施,合理引导投资方向,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,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,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,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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